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信用工作及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9月1日下午,市政府召开辽阳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动员会议。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县区发改局、人民银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震同志出席并讲话。
会议由市发改委主任蒋振涛主持。首先由市信用办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姜国安传达全国信用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辽阳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做工作安排。之后,由市人民银行、市工商局、市文明办、辽阳县进行表态发言。最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震同志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敢于担当大胆探索,以创建任务为核心全力抓好信用辽阳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辽阳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辽市委办发[2016]33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43号)、《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15年第299号令)等文件,新闻媒体对本次会议进行全程报导。
下一步,各部门、各地区将按照会议要求,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各项目标任务要进一步细化、量化,搞好再安排、再落实,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市创建办要担负起牵头和督促落实责任,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市绩效办要结合“信用辽阳”建设,加大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考核工作,形成全市创建示范城市合力,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